為規(guī)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和互聯網融合發(fā)展,近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起草修訂了《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將吊銷經營許可
修訂草案中明確,將建立網約車經營者考核評價制度,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等情形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吊銷網約車經營許可。
網約車經營者暫停或者終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說明暫;蛘呓K止的原因、車輛和駕駛員后續(xù)解決方案等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并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在10日內將相應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原許可機關。
網約車平臺公司無正當理由連續(xù)180天以上未從事經營且未書面報告暫;蛘呓K止運營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由原許可機關公告后,注銷其經營許可。
不得違反規(guī)定安裝頂燈、空載燈等設施設備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市注冊登記的7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車輛技術性能滿足車輛運營安全要求,配備制動防抱死系統(tǒng)、前排安全氣囊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車輛軸距2700毫米以上,綜合工況續(xù)航里程不少于450公里;車輛須為未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出廠新車。
車輛安裝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技術標準,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以及滿足錄音和錄像功能,并可與行業(yè)管理服務監(jiān)管平臺實現數據傳輸共享的全車監(jiān)控攝像設備。
車輛外觀顏色和標識應當區(qū)分于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張貼懸掛網約車專用標識,不得違反規(guī)定安裝頂燈、空載燈等巡游車服務專用設施設備;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本人名下不得有其他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的車輛。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由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的網約車經營者提交申請。網約車經營者不得以申請為由,向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收取任何費用。
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件的駕駛員可從事網約車服務
此外,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持有有效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且至申請時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參加本市出租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未被列入市出租汽車行業(yè)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數據庫,自申請之日前5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件的記錄;年齡在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殘疾;同時指出,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件的駕駛員,可以從事網約車服務。
接到乘客投訴后應當在24小時內受理
網約車經營者應當與第三方經營合作商共同承擔社會責任,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做好新增駕駛員的經營風險提示。網約車經營者、第三方經營合作商不得以虛假、夸大宣傳及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欺騙、誤導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營運。
網約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如實記錄相關數據,按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求如實、全量、實時傳輸至行業(yè)管理服務監(jiān)管平臺,并接收監(jiān)管平臺反饋的管理信息;建立投訴受理機制,公布服務監(jiān)督電話,配備客服人員,24小時受理乘客投訴、失物查詢、咨詢等事項;接到乘客投訴后,應當在24小時內受理,除特殊情況外一般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反饋。
網約車聚合平臺要對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核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本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取得相應的網約車許可。
不得以網絡預約以外的其他方式載客運營
對于網約車駕駛員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比如要求接入已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服務平臺提供網約車服務;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的要求行駛,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不得將車輛交由未取得合法從業(yè)資格的人員營運,不得駕駛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從事營運活動;不得以網絡預約以外的其他方式載客運營,不得巡游攬客,不得進入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候客通道候客、攬客;不得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按照約定收取費用,不得違規(guī)收費;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乘客。
此外,針對乘客也有相應規(guī)定。比如不得向駕駛員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攜帶管制器具或者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法律法規(guī)禁止攜帶的物品;乘客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網約車駕駛員可以拒絕或者終止提供服務。
網約車駕駛員不再具備從業(yè)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撤銷或者吊銷從業(yè)資格證件。同時,對網約車駕駛員的行政處罰信息計入駕駛員和網約車經營者信用記錄。(記者 梁璠)